对象
透明按钮是一个透明的可以点击的区域。在案例播放时不会显示,但可以作为事件的触发对象。
属性
X坐标
对象左上角顶点的X坐标,注意,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,X坐标值为正,表示对象在坐标原点的右边;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,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。
Y坐标
对象左上角顶点的Y坐标,注意,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,Y坐标值为正,表示图片在坐标原点的下边;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,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。
宽
对象的宽度;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宽度,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。
高
对象的高度;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高度,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。
初始可见
对象是否在案例开始播放时可见。如果不对此项属性进行指定,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对象的可见性与在舞台上的可见性一致:即如果舞台上将对象隐藏,则案例开始播放时不可见,反之亦然;如果对此项属性进行了指定,那么无论对象在舞台上是否可见,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都会以初始可见属性的设定来显示对象,比如,为了编辑方便,您在舞台上隐藏了一张图片,但在初始可见中,选择了“是”,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该图片依然会被显示出来。注意,一个对象是否可见,在案例播放过程中,可能会被其他因素影响,比如事件,比如时间轴的播放,因此,初始可见只是决定了案例开始播放时图片的可见性。
透明度
对象的透明度,注意,如果对象有子对象,当调整对象透明度时,子对象的透明度也会一起改变。如果要制作对象的渐隐或渐现效果,可以通过配合时间轴和轨迹的使用,设置对象关键帧的透明度使其呈现渐隐或渐现的效果。
旋转(顺时针)
对象的旋转角度,正值为顺时针旋转,负值为逆时针旋转;旋转角度可以大于360度,在使用设置时间轴关键帧时,如果旋转角度大于360度,图片会被旋转超过一圈。
背景颜色
对象的背景颜色。通过设置背景颜色,可以赋予媒体对象背景;例如:将已经上传到编辑器里的PNG格式的图片的背景颜色更改,PNG的背景颜色将会由无变成所选择的背景颜色。
X轴旋转
指对象会以水平中心轴为旋转轴,进行3D透视旋转。若对象设置X轴60度旋转,在视觉上就会看到对象横向变形;注意:旋转角度可以大于360度,在使用设置时间轴关键帧是,如果旋转角度大于360度,对象就会被旋转超过一圈。要做出3D旋转效果,建议配合视距使用。
Y轴旋转
指对象会以垂直中心轴为旋转轴,进行3D透视旋转。若对象设置Y轴60度旋转,在视觉上就会看到对象纵向变形;注意:旋转角度可以大于360度,在使用设置时间轴关键帧是,如果旋转角度大于360度,对象就会被旋转超过一圈。
视距
视距是指以对象的中心为旋转中心时,物体对象3D翻转时的变形距离,必须在3D旋转的父对象上设置。视距是父对象与子对象的距离,从父对象位置观看子对象的透视点视角,距离越近,3D透视效果越大,距离越远,3D透视效果越小。一般范围从200至2000,建议使用1000。
剪切
当对象有子对象时,是否剪切掉父对象对象范围外的子对象。通过将对象的属性面板中的“剪切”属性状态设为“YES”,您可以剪切掉所有对象区域外部的对象。如果剪切为“NO”,那么超出对象范围的内容也可以显示。
手势光标
当鼠标移至对象的范围时,是否变成手的形状;若对象有子对象,其子对象也会继承这个属性,但也可以单独来设定其子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。
例如:若将图片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状态设为“YES”,那其所有子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也会自动成为“YES”,但您也可以单独将其子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设为“否”,这样当鼠标移至子对象的范围时,不会变成手的形状。注意:为了不影响编辑,手势光标属性只会在预览状态下显示出来;另外,当一个对象设置了点击事件后,并且其属性面板中,手势光标属性没有被设为“NO”,在预览状态下会自动加载手势光标属性,提醒观众该对象可以被点击。
定制光标
当鼠标移至对象的范围时,是否变成一个指定的光标形状;点击输入框右边的三角按钮来上传一个自定义的光标;光标需为.cur格式 (百度搜索”cur转换器“来下载转换软件,将其他格式的图片转换成cur格式)。当您上传了一个格式为.cur的自定义光标,鼠标移至对象的范围时,鼠标会变成您所上传的光标。注意,此效果只有在预览状态中会出现,另外,如果对象有子对象,这些子对象都会自动继承对象的定制光标属性。
触发条件
点击(PC中)
在pc案例中,对图片对象进行鼠标点击,此事件在手机中亦可触发,但考虑用户体验,建议手机案例使用另一个类似事件:轻触(手机中)事件。
轻触(手机中)
在触摸屏手机上的轻触(tap)事件,使用方法类似PC中的鼠标点击,建议在手机案例中使用此事件。
鼠标移上
鼠标移动到触发对象的范围之上时;注意:这个触发条件只对PC端的作品起作用。
鼠标移出
鼠标移动到触发对象的范围之外时;注意:这个触发条件只对PC端的作品起作用。
显示
当触发对象显示时,即对象从隐藏状态切换到显示状态的时刻。此条件包括触发对象的初始可见状态为“NO”,当该对象由于有事件的触发使它从隐藏切换到显示状态时,也包括时间轴内的对象从隐藏到显示时等。
隐藏
当触发对象隐藏时,即对象从显示状态切换到隐藏状态的时刻。此条件包括时间轴内的对象从显示到隐藏时、对象由于其他事件的触发使它从显示切换到隐藏的状态时等。
手指按下
在移动设备上,手指点击的动作分为两个步骤,手指按下与手指离开,可分别将其设置为触发条件;您还可以设置手指按下之后延迟动作触发的时长。在制作移动手机端案例时,建议点击使用手指按下,更适配于案例在手机中播放时的互动。
手指离开
在移动设备上,手指点击的动作分为两个步骤,手指按下与手指离开,可分别将其设置为触发条件。。移动手机端案例播放中,手指按下后离开的动作,可以配合手指按下使用,制作“按1秒钟”的小游戏等。
滑动向左
滑动向左。将触发对象往左滑动时。
滑动向右
滑动向右。将触发对象往右滑动时。
滑动向上
滑动向上。将触发对象往上滑动时。
滑动向下
滑动向下。将触发对象往下滑动时。
动作
删除
“删除”选项将删除当前选中的对象,以及当前对象的所有子对象。当您删除一个对象的时候,它的所有子对象都会一起被删除。如果您只想删除某一个对象,而保留它的子对象,您可以先把子对象复制粘贴到另一个对象下,然后再删除目标对象。
设置属性
可更改目标对象的属性参数,包括目标对象的坐标、宽高、透明度、资源位置等。设置属性可以更改目标对象的各个属性,具体属性选项根据目标对象的属性面板窗口而定,选项基本与目标对象的属性窗口相同,除了对象属性面板中的“初始可见”参数会在这里显示成“可见”。您可以设定或改变目标对象的任意属性参数,当事件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按照你设定的属性参数来显示或播放。比如,您可以将一个目标对象(比如一个图片对象)的透明度设定为50%,那么当事件触发时,这个图片对象会显示成半透明状。
获取属性
可获取目标对象的X坐标、Y坐标、宽、高、旋转(顺时针)、X轴旋转、Y轴旋转、视距、定制光标、资源位置这些属性,输出到变量。
交替显示
目标对象执行交替显示的动作,即执行“显示——隐藏”的交替动作。在动作触发前,若目标对象隐藏,当动作第一次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执行显示的动作,第二次触发时,目标对象执行隐藏的动作;反之,如果动作触发前目标对象显示,则第一次执行隐藏动作,第二次执行显示动作;注意:此动作的触发,目标对象和触发对象不能为同一个对象,否则对象隐藏之后无法点击,则无法执行显示动作。
显示
目标对象显示。目标对象从隐藏切换到显示状态的动作。
隐藏
目标对象隐藏。目标对象从显示切换到隐藏状态的动作。
置于顶层
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顶,成为最顶层。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重叠,显示不全,置于顶层后,目标对象会成为最顶层,将会显示对象全部而将其他对象遮盖住。
置于底层
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底,成为最底层。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重叠,置于底层后,目标对象会成为最底层,将会被其他前面的所有层对象挡住。
同层置顶
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(并列对象)中置顶的对象。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,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,动作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的所有对象的最顶层。
同层置底
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(并列对象)中置底的对象。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,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,动作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对象的最底层。
隐藏同层控件
目标对象显示,与目标对象的同层的所有其他对象都会隐藏。该选项可以用在比如刮刮卡,对应在同一位置只出现一个奖项的文字,其他奖项的文字同时隐藏。
获取滑动方向
获取滑动透明按钮的方向。
获取滑动速度
获取滑动透明按钮的速度。
获取滑动距离
获取滑动透明按钮的距离。
获取滑动时长
获取滑动透明按钮的时间。
克隆对象
复制案例的任意对象或效果,例如图片、时间轴等,在案例播放时,当触发条件满足时,在设定的区域内该对象或效果会产生副本,原始对象不会受影响。当选中这个动作时,目标对象的所有属性参数也会同时显示出来,可以进一步对克隆之后的目标对象属性进行设定。(原目标对象不会受这些属性参数的影响)。如果将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的状态设为“YES”,动作触发时,则克隆出的新对象坐标以鼠标的坐标为坐标位置出现;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: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,克隆对象会呗赋予设置的XY坐标,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总结: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,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位置优先级是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优于“XY坐标”优于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但“使用对象坐标”的坐标是中心重合,而“鼠标位置克隆”和“XY坐标”的设置会有相对于父对象的位置改变,是相对位置。
删除克隆(同一对象)
可删除以一个对象为本体所克隆出来的所有新对象。删除克隆后,在当次案例播放案例中,以某个对象为本体克隆出来的所有对象均被删除,无法复原;但是克隆功能依然存在,能继续进行以该对象为本体的克隆。
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
可删除一个区域内所有克隆出来的新对象。此动作将会删除某个作为克隆容器的父对象下产生的所有克隆对象;例如:页面1下有两个不同本体克隆出来的对象,要点击按钮删除区域内的所有克隆,那么目标对象需要设置为页面1;注意:克隆对象的克隆动作设置“其父对象为”的对象要与触发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的目标对象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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